角膜移植材料根据其来源可分为:活体捐赠与尸体捐赠。
所谓活体捐赠顾名思义供体是活人,因外伤、视神经疾患、颅内疾患等原因导致失明(无光感)而角膜却是完好无损的眼球,均是合适的供体。
但是,目前国内的角膜移植材料绝大多数还是来源于新鲜尸体(供体),一般情况下6月-60岁且角膜健康者均适合,尤其死于急性疾病或外伤,其中以介于18-35岁佳;六个月以内的婴儿与九十岁以上的老年人,因其角膜功能差,不适合捐献的。一般情况下在死后6小时以内、冬季在死后12小时以内摘取才有价值,角膜上皮完整、基质透明、厚度不变者(无水肿)为佳,如果将新鲜角膜材料经保存液或深低温特殊处理,则可保持数天或数周后待用。
但是下面这些供体的角膜不能用于移植:
1、某些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、梅毒、狂犬病、破伤风、麻风、白喉、病毒性肝炎、脑炎、脊髓灰质炎等;
2、恶性肿瘤已侵犯眼组织者以及白血病,何杰金氏病等;
3、某些眼部疾病如眼前段恶性肿瘤、视网膜母细胞瘤、病毒性角膜炎、角膜变性或疤痕、青光眼、虹膜睫状体炎、化脓性眼内炎以及做过内眼手术者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