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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活体捐角膜 多年心愿无医院接招

    文章来源:四川省眼角膜捐献网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08-12-26

    文章摘要:对安岳男子李远军来说,他作出的一个重要的人生决定正面临尴尬-即将步入不惑之年的他,准备无偿捐出一只眼角膜,让他人重见光明。不料,成都的诸...

    “不行!”“不会接受!”“我们不接这种捐赠!”……

    对安岳男子李远军来说,他作出的一个重要的人生决定正面临尴尬———即将步入不惑之年的他,准备无偿捐出一只眼角膜,让他人重见光明。不料,成都的诸多医院,作出了如上答复。

    眼角膜本来异常难求,医院为何拒绝接招?原来,这并不是一份普通的捐赠———跟常见的身后捐献不一样,39岁的李远军,正打算在有生之年捐出一只健康的眼角膜。他已经瘫痪在床11年。

    “一个人的复明,是以另一个人失明为代价,这对伦理是一种挑战。”家被李远军的决定难倒的康桥医院这样认为,且于法无据。

    无论对医生还是社会而言,李远军的举动,显然是出了一道大大的“难题”。

     

    一封令人震惊的来信

    下肢瘫痪的他想捐眼角膜

    那是一封皱巴巴的信。两页纸,用钢笔写就。薄若蝉翼。一撇一捺,却力透纸背。

    9月10日,成都康桥眼科医院,屈医生摊开一封信。邮戳显示,它的出发地是安岳。“信是姚晓明医生转来的,非常急迫。”屈医生回忆,今年6月,深圳眼科医院的姚晓明医生,收到一封寄自四川安岳的信。一个瘫痪多年的男子恳请,在生前捐出一只健康的眼角膜!姚是中国器官捐献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曾给许多患者带去过光明。对这份另类的请求,姚感动而又震惊。

    辗转一番,信交到成都康桥眼科医院。

    信末附着他的名字:李远军。短短数百字里,他和盘托出了自己的心愿———双下肢瘫痪,臀部以下肌肉完全萎缩,“如果能找到需要眼角膜的朋友,我可以立刻赶去深圳。”字里行间充满了急迫感。他还留下一句:人生大的幸福和快乐,就是实现心愿。

    在医院内部,这封信迅速引发震惊和热议。

    对医生而言,活体捐献健康的眼角膜,在业界闻所未闻,何况对方是一个残疾人!

    一个残疾人的心愿

    捐眼角膜 为了寻找“意义”

    “一定要去看看这个好心人!”9月11日,屈医生和几名同事动身前往安岳山村李远军的家。听说有医生来,李远军赶紧支起手肘,想坐起来。他肤色红润,两眼明亮有神。交谈时,声若洪钟。但掀开被子,两条腿皮包骨头,触目惊心。

    李远军的世界只有一张床,靠近上身的床沿磨得发亮。枕边牵了一根水管。洗脸、刷牙、洗衣就在这方寸之地。电视机搁在床脚,一根2米多长的竹棍是“遥控板”。他说:“我是个废人,只剩下一只眼睛也能过日子!一个人先要做点啥子,才有意义!”

    1998年起,他陆续给各地医院去信,希望无偿捐赠器官。几年下来,五六十封信都石沉大海。2005年,得知一个叫罗玮的广元姑娘成功给一个陌生人捐肝后,他给川大华西医院肝移植中心写信。这份来自残疾人的心愿令中心领导深受感动,他们派了一名副医生赶去探望。但也明确提到:心意领了,器官不会取。

    “爬也要爬去成都!”2005年6月,李远军让哥哥把自己绑上摩托车,送到镇上。冷硬的木条顶着他皮包骨头的臀部和脚,痛苦不堪。他无法控制小便,伤心得要死。到了成都,成都市红十字会听说了他的故事,感慨不已。他们给李远军带来一份《遗体捐献申请书》。李远军一笔一画签下名字。

    2006年4月,“爱心大使”丛飞去世。从他身上摘取的眼角膜让4人恢复光明。为他主刀的是姚晓明。这则新闻让李远军念念不忘。他认为,政府为他做了很多事情,“我一定要回报!”他给姚医生写了几封信,想捐角膜。“听说一只成人的眼角膜可以帮助两个儿童复明。”李远军设想,孩子们如果能看得到这个世界,“就等于是我看到了!””

    他开始试着单眼生活———用手蒙上一只眼睛,看电视。那天,屈医生带去了一份《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志愿书》。在无偿捐献遗体选项中,李远军把包括眼角膜、心脏等在内的10个选项一一打钩。但家属签字栏全部空白。

    “既然没有活体捐献眼角膜的,那我就打破陈规,成为个吃螃蟹的人。”医生们离开后,李远军冥思一夜,给屈医生发了一条短信。

    一段并不轻松的人生

    11年前,是车祸改变他的世界

    李远军的人生,是在28岁改变的。

    他原是个粗犷的汉子,力壮如牛。12岁起参加集体劳动,能挑100多斤的肥料。16岁后去广州担矿石,150斤一挑。后来回村里,开拖拉机跑货运。1997年7月的一天,拖拉机翻车。他的一段胸椎粉碎性骨折。

    生活呈现出艰难的一面。70多岁的老母反来照顾他。对母亲,李远军满腹愧疚。

    更大的折磨来自于“孤独”。他几乎没有朋友,村里的年轻人又多在外打工,偶尔有老人从门前过,会进屋陪他一阵。除了翻书、看电视,别无其他。“那种感受,无法用语言表达。”从他的床头望出去,只能看见蓝天。他望着外面,“我做梦都想出去!”

    现实是,一天到晚,只能和大小便打交道:早上起来,弄完大小便后又睡觉。吃了饭刷牙,弄完大小便又睡……“这种生活,过得一点道理都没有!”

     

    他的愿望障碍重重

    家人反对+法律空白 医院无法接受

    李远军所做的一切似乎是一厢情愿。他的决定遭到了来自伦常和法理的拒绝。

    70多岁的老母亲对儿子捐赠的态度很坚决:“家里所有人都不会同意!”李远军的几兄妹也无一赞成。对于父亲的决定,儿子尚不懂事,女儿则坚决反对。

    “如果是身后捐献,我不反对。”妻子蒋达芬在成都打工。昨日,在电话里重提这事,她只有3个字:不同意。11年来,李远军数次提出离婚,都被她拒绝。活着的时候捐眼角膜,她认为这是“残上加残”。

    康桥医院的屈医生认为,一个人的复明,是以另一个人失明为代价,这对社会伦理是一种挑战。屈医生翻遍现行法律,也没有找到可以支撑的条款。2007年颁布的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》,“角膜”被划为“人体组织移植”,并不适用此条例。

    对于李远军的想法,省医院眼科眼底疾病专业组组长张悦认为,患者捐献后,生活将会大受影响,任何医院和个人都不能接受。

    川大华西医院眼科副主任邓应平医生认为,根据器官移植的条例,捐献必须是在死后才能进行,“这种情况,恐怕没有医院敢接受。”

   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敏:现在眼角膜移植并不适用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》,如果面临没有法律明令禁止,也没有法律支持活体移植,那么医生或是医院将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。一旦捐赠人提起诉讼,在刑事上,医生可能涉嫌故意伤害,民事上可能会进行经济赔偿。

    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军:医生活体取眼角膜,在刑法上形成了故意伤害,不能因为当事人自愿而不承担法律责任。医生是不愿承担这个法律风险的。

    他的抉择何去何从

    对话:心愿没实现,人生就算白来一趟

    李远军,这个只有初中文化的中年人,言必提“意义”。他固执地认为,这是他自己的事情。没人有权利干涉或影响。

    记者:知道像你这样活体捐献眼角膜目前无法可依吗?

    李远军:条例都是死的。……是我自己愿意,不是强取,而且我会去公证……我现在的精神主要是这个心愿支持着。

    记者:家里反对咋办?

    李远军:不关他们的事。再说捐眼角膜又不会死。如果捐其他器官,我死了,新闻媒体质问时没办法。但捐眼角膜我至少可以对质。

    记者:想过会有人质疑你在炒作吗?

    李远军:我女儿长大了,我有低保……我每个月有五六十元的生活费,我很快乐。

    记者:如果你的心愿无法实现呢?

    李远军:我的人生就算白来一趟。还是把这个家庭弄起走,把核桃栽起来。一年两年实现不了,慢慢来。

    关键词:捐角膜,活体,医院,成都,安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