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7日,在深打工的路天明(化名)父母突遭意外去世,由于错过了佳摘取时间,他没能帮父母实现把眼角膜捐出的遗愿,这令路天明十分遗憾。
10月7日早上7点,正在上班的路天明得知在河南老家的父母意外去世,十分悲痛,但他记得,父母生前曾表示要把眼角膜捐给深圳有需要的人,他很想帮父母实现这个遗愿。
路天明告诉记者,2003年母亲来深圳看望他,同事、邻里对他的关心让母亲彻底地放心了,电视新闻中播出的一条捐献眼角膜的事迹使老人很感动,她也想为深圳做一点善事。回家以后,父母决定百年以后把眼角膜捐给深圳有需要的人。
当得知父母突遭意外去世,征得两位姐姐同意后,路天明联系晶报记者,咨询捐献角膜的事宜。
记者向深圳市红十字协会了解到,捐献者必须是生前自愿或身后家属同意,生前要办理好登记表格等手续,确定捐献者死亡后,经过家属出具死亡证明后才能手术摘除角膜。同时,还要对捐献者的身体进行细致体检。此外,捐献角膜重要的是要在捐献者死后数小时以内取出角膜,一般是夏季6个小时冬季12个小时,这样取出的角膜对受捐人才有价值。
由于路先生的父母去世多时,已经过了佳的角膜摘除时间,深圳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无能为力。路天明了解情况后,觉得很遗憾。“不过我会继承老人的遗愿,去帮助更多的人!”路先生对记者说。